石鼓法院提醒“老賴”,逃避執行拒還款會司法拘留
2024-09-06 20:11:16 來源:衡陽新聞網
石鼓區人民法院陳劍 譚舒婷報道 近日,石鼓法院依法對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嚴厲打擊其逃避執行的違法行為,有效彰顯司法威懾力,維護司法權威。
據悉,2015年至2022年期間,朱新某以資金周轉為由向朱革某借款人民幣共計64萬余元。因催討無果,朱革某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后,朱新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決,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干警多次與朱新某取得聯系,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嘗試督促其主動履行判決。但朱新某均以身處外地、無暇前來為由,拒絕到法院處理,隨后更是拒接法院電話。由于朱革某亦未能提供朱新某財產線索及行蹤,案件就此陷入僵局。
偶然的一天,朱革某發現了朱新某的行蹤,便立即通知法院,執行干警迅速行動,將朱新某拘傳至法院。調解過程中,朱革某考慮到昔日友情,同意與朱新某協商還款計劃,執行干警也耐心釋法說理,然而朱新某態度消極,仍然拒絕配合執行工作。見此情形,朱革某申請對朱新某實施司法拘留。鑒于朱新某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依法對其予以15天的司法拘留。拘留期滿后,朱新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簽訂了還款承諾書。
下一步,石鼓法院將繼續以強有力的執行措施,嚴懲、嚴打、嚴防拒不履行行為,用實際行動回應群眾的司法期盼,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法官也在此提醒,履行生效裁判文書是每個公民應盡的法律義務,切勿存在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