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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寧法院:訴前調解助企業、護民生

      2024-09-20 10:10:36   來源:中國衡陽新聞網   作者:郭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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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陽新聞網訊 通訊員郭淑容報道 “法官放心,我公司已趕在中秋節放假前將500多名員工工資發放到位!”這句話讓法官終于放下了心里的大石。

      中秋前夕,常寧法院水口山法庭法官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走進企業訴前成功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

      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間,某新材料公司與某機械廠先后簽訂了2份《設備采購合同》和3份《工業產品購銷合同》,由某機械廠向某新材料公司提供閃蒸干燥系統、冷卻機、空氣過濾器等貨物。經雙方結算貨款總計754.73萬元,某新材料公司已向某機械廠支付了貨款549.376萬元,尚欠貨款205.354萬元。經某機械廠催討,某新材料公司仍未支付欠款。

      2024年8月26日,某機械廠向常寧法院提起訴前保全,請求凍結某新材料公司的銀行存款210萬元,并以某保險公司的保單予以擔保。為了保障財產保全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水口山法庭在接收訴前保全材料后,依法于當日作出了訴前保全裁定。

      在確定財產保全程序已完結后,法官考慮到此案涉及金額較大,若按程序將案件立案、舉證、開庭、判決,審理和保全周期較長,可能會對雙方企業的生產經營造成不良影響,法官當即與雙方當事人取得聯系。法官了解到某新材料公司拖欠貨款的事實存在,且某機械廠也認可某新材料公司只是短期內資金周轉困難,其仍希望與某新材料公司以后保持生意往來,但雙方對是否解除保全、分期支付貨款方式等分歧較大,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故在征得雙方同意后,法官聯合水口山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對該案進行訴前調解。

      經過十多天的電話溝通,雙方當事人意愿的差距在不斷縮小,但仍無法達成調解協議。中秋臨近,某新材料公司提到解除財產保全后其公司才能在中秋節前將500余名的員工工資全部發放到位。法官意識到該案不僅是兩個企業的紛爭,更有關民生問題,必須盡快以“面對面”的形式加強協調溝通。

      9月14日,法官與調解員走進企業對雙方當事人實行現場調解,通過講情理、法理和事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某機械廠放棄保全費和保函費的主張,并向法院申請解除財產保全;由某新材料公司于解除保全后分4期向某機械廠支付貨款205.354萬元;若某新材料公司未能按上述任何一期履行支付義務,則視為再次違約,需承擔違約金5萬元,且某機械廠可就全部未償付的款項及違約金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該調解協議由調解委員會和法院予以確認。

      司法確認調解協議后,某機械廠向法院申請解除某新材料公司的財產保全,法院立即作出裁定并對某新材料公司的銀行存款予以解凍。雙方矛盾徹底化解,均表示將繼續保持友好合作關系。某新材料公司亦按期在中秋節放假前將全體員工工資發放到位。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常寧法院水口山法庭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促進矛盾糾紛的多元化解,以“如我在訴”的意識辦好每一起民生案、妥善處理每一起涉企案,實現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和優化營商環境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