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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峰區人民法院訴前鑒定工作高效一站式化解交通事故糾紛

      2024-08-22 15:17:22   來源:中國衡陽新聞網   作者:丁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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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陽新聞網訊 通訊員丁璐報道 “這趟法院沒有白跑,不用打官司沒花一分錢就拿到了賠償款,法院的辦事效率真是太高了!”當事人鄧某收到賠償款后抑制不住內心的喜悅,對訴前鑒定部門的工作再三表示肯定及感謝。

      近日,雁峰區人民法院采用“訴前鑒定+訴前調解+司法確認”一站式解紛模式高效化解了一起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賠償款當場兌現到位,雙方之間的矛盾得到了實質性解決。

      2024年6月15日,被告陳某駕駛二輪電動車在衡陽市雁峰區金鐘定王臺由西向北駛入蒸湘南路地段時,與原告鄧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前部發生碰撞,造成鄧某倒地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門經現場勘查并調查取證后出具了事故認定書,認定陳某負主要責任,鄧某負次要責任。事故發生后,鄧某前往醫院就醫治療,住院五天,并經司法鑒定中心對三期做了鑒定。鄧某多次就賠償事宜與陳某進行協商未果,故來到法院準備起訴。

      了解鄧某的訴求后,訴前鑒定工作人員立即電話聯系陳某,陳某表示對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并無異議,但對傷者要求賠償的項目與數額并不認可,其認為鄧某訴請的賠償標準過高,且對其單方委托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存有異議,要求重新鑒定。

      訴前鑒定團隊考慮到交通事故糾紛的特殊性及原告傷情并不嚴重,被告亦有賠償誠意等因素,決定在啟動訴前鑒定程序的同時同步組織雙方調解,告知訴訟風險,明之以理,曉之以情。最終,在訴前鑒定部門不懈的溝通、調解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并當庭支付了賠償款。

      本案原告鄧某與被告陳某簽訂調解協議后,并當庭兌現,故勿需進行司法確認,有力節約了司法資源,該起道路交通事故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雙方在處理賠償問題時,經常要在交警部門、醫院、保險公司、法院等不同機構往返來回奔波,給當事人帶來了很多不便之處,還可能進一步激化雙方的矛盾并擴大損失。“訴前鑒定+訴前調解+司法確認”一站式解紛模式,將訴前鑒定程序前置,有效縮短了辦案周期,節約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避免了當事人來回奔波;結合訴前調解,有效地將矛盾糾紛真正化解在訴前,不僅降低了訴訟成本,緩和了雙方的矛盾糾紛,還有助于法院節約司法資源、縮短辦案周期、提高辦案效率。下一步,雁峰法院訴前鑒定部門將持續發揮司法能動性,充分運用“訴前鑒定+訴前調解+司法確認”一站式解紛模式,最大限度簡化解紛流程,把糾紛矛盾解決在源頭,解決在訴前,力爭“案結事了”,避免“結案了事”,以“如我在訴”的精神,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