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法院:訴前調解高效解決物業糾紛,促進共建和諧家園
衡陽新聞網訊 通訊員肖菀儀 周揚芳報道 “謝謝,實在感謝!這批拖欠的物業費讓我司頭疼了一年了,現在終于收攏款項了!而且,業主們不僅都把錢補交齊了,跟我們的溝通交流也更順暢和諧了!你們法院的調解效率和力度真是從不叫人失望!”雁峰法院一樓調委會辦公室門口,某物業公司代表眉開眼笑,送來一面錦旗,滿口道謝。
2024年4月,衡陽市某小區物業公司員工憂心忡忡地拿著一批訴狀來到了雁峰區人民法院,希望通過訴訟手段盡快解決糾紛。原來,該物業公司服務的小區部分業主長時間拖欠物業費且難以溝通,物業費無法及時收取導致公司資金回籠困難,因此選擇了起訴。立案庭受理案件后,指派訴前調解員彭冬生、彭淑娥迅速著手處理,調解員接到任務后,有條不紊地整理好案卷,依據欠費金額由小到大、欠費時間由短到長逐一展開聯絡,兩名調解員坐在辦公室里整整撥打了一下午的電話,和業主們進行初步溝通,確認欠款事實。
隨后一段時間,調解員反復與業主們電話溝通,從法、理、情等角度對業主們進行耐心勸導。首先是向他們釋明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而后代入業主身份,指出物業公司確實有管理不善的地方,與業主們充分共情,令他們卸下心防,方便調解員深入挖掘矛盾焦點。
經了解,業主們沒交物業費的主要原因是小區下水道易堵塞、房屋質量不過關、物業日常服務不到位等問題長時間得不到解決。調解員及時將問題反饋給物業公司,物業方立即著手處理,下水道問題安排了專業修理師傅疏通和清除積淤,房屋質量問題統一造表記錄,協助業主和開發公司進行溝通,諸如漏水等能夠直接解決的問題立即安排師傅上門,以免影響業主日常生活,并承諾公司會加大員工培訓力度,保證在今后的服務工作中會提高服務標準、規范服務流程、優化服務質量,為業主提供一個溫暖、舒適、安心的居住環境。
最后調解員將部分矛盾較大的業主和物業代表一起約至法院,促成理性溝通,就矛盾焦點商討具體的解決方案。經過調解員的耐心勸解和釋法說理,業主們也看到了物業方的誠意,雙方當事人最終握手言和,業主們現場轉賬,交清了剩余的物業費,一批為數不小的物業糾紛,僅用了十來天就于訴前得到圓滿化解。
擁有多年調解經驗的調解員彭冬生說:“物業公司爭的是自己的經濟收益,業主爭的是自己的服務權益,相持不下的結果往往是業主大多以不繳納物業費來對抗,而物業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只好降低公司的運營成本,減少勞動量,使得物業服務質量得不到保障,雙方矛盾進一步惡化。總而言之,物業管理需要不斷創新方法與提高服務水平,而業主也需盡好自己的責任,這樣才能構建和諧小區及幸福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