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森林防火重點期內野外非法用火行為的通告
2022-10-20 17:04:10 來源:常寧公安
為有效預防森林火災發生,嚴厲打擊森林防火重點期內野外非法用火行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特通告如下:
一、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森林防火重點期內的下列野外非法用火行為:
(一)故意放火行為;
(二)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
(三)在森林防火重點區內燒荒、燒田埂草、燒草木灰、燒秸稈、吸煙、野炊、烤火、焚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點放孔明燈;
(四)未經批準擅自煉山、焚燒疫木。
二、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在森林防火重點期內野外非法用火不聽勸阻,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
四、全市廣大干部群眾要大力支持森林防火工作,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積極舉報野外非法用火線索,發現違規用火和森林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報警電話:0734-7235119。舉報線索有價值的,依法予以獎勵,聯系人:曹警官(13786461976)。
五、2022—2023年度森林防火重點期為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常寧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