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6條“硬核”措施保障農資生產供應和價格穩定
春耕備耕,保障化肥等農資生產供應和價格穩定尤為關鍵。2月26日,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加強春耕農資市場監管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市州市場監管主管部門從即日起至6月底采取積極措施,加大農資市場質量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涉農違法行為,切實維護農資市場秩序和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幫助農資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全面簡化優化政務服務工作,重點支持春耕化肥生產企業復工復產。要及時了解轄區內化肥生產企業復工復產現狀,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開放綠色通道,規范生產許可,提供技術支撐,及時指導幫助農資企業達到生產條件;及時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質量等問題,把好原材料采購、生產過程控制和產品出廠檢驗關,指導企業加快生產符合國家標準的農資產品,做到“措施硬、效果實”。
加大農資市場質量監管力度。組織開展“春霖”護農專項行動,持續深入排查轄區內農資市場質量安全問題,化解質量風險隱患。加大對農資生產企業的現場檢查力度,從生產源頭把住產品質量關,確保農資產品質量可靠;加大對易反復、風險隱患較多的農資批發市場、專業市場、農村集貿市場和倉儲集中地等農資經營場所的現場檢查頻次,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多、投訴舉報多的農資經營戶,保障農資消費質量安全;加大涉農網絡監管力度,以第三方交易平臺和獨立網站為重點監管對象,對訪問量大、銷售量多的農資銷售網站(網店),實施重點監管,維護網絡經營秩序;加大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做好后處理工作,形成閉管理。
嚴厲打擊涉農違法行為。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農資商品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結合春季農資打假工作,依法查處摻雜使假、偷換養分、虛標含量、商標侵權、虛假廣告、合同欺詐以及價格欺詐、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查處,省局將集中曝光一批涉農違法案件,震懾不法分子。
提高信用監管效能。充分發揮信用監管機制在市場監管中的基礎作用,嚴格執行38部委《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的規定,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歸集公示農資經營主體信息和監管信息,加強與各監管部門的信息互聯互通與共享,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依法依規實行聯合懲戒和信用約束。
加大消費維權工作力度。積極開展“消費維權進農村”活動,增強農民消費者的維權意識,營造良好消費環境,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貫徹《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大力提高市場監管部門行政效能,切實保護農民消費者權益,促進農村和諧;充分發揮12315投訴舉報平臺作用,暢通消費維權渠道,積極受理農民消費者投(申)訴和舉報,加大訴轉案的辦理力度,提高農民消費滿意度。
推動社會共治。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鼓勵社會監督,發動社會力量,形成共治合力,共同維護好農資市場秩序。要指導和督促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誠信經營;要加強宣傳引導,特別是要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期間,采取形式多樣、通俗易懂的方式,通過海報、展板、網絡、媒體等載體,積極宣傳農資識假打假、涉農法律法規和涉農合同等知識,營造全社會打擊涉農違法行為的良好輿論氛圍。